关于设立外国语学院院级教学研究课题的决定
发布时间:2018-06-25 浏览次数:

 

为全面做好教学成果奖的培育和建设工作,结合我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总体思路,提高人才培养质量,以立项的方式对项目成果进行有计划地培养,为推荐申报各级教学成果奖奠定良好的基础,策应“一流本科、一流学科”建设。经学院审定,决定自2018年起设立外国语学院教学研究课题,并制定相关规定如下:

一、每年设立课题数量15项左右,可根据申报课题的总数适当增减。

二、申报人员须是我院在编教师。

三、课题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,课题主持人限填报一人。每位主持人只能主持一项课题,但可以最多参与二项其他院级教改课题。

四、课题内容须与外语教学密切相关。

五、研究周期至少1年。最多2年。每年9月份立项,同时受理前一年度结项。

六、课题的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、教改方案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大纲、教材、教案(至少5个)、课件(至少5个)、软件、实验报告、调研报告、著作、论文等。其中,结题必备成果为1、研究报告和课件(至少5个)2、研究报告和论文。所有的研究成果都应为原创成果。

七、课题资助经费4000-5000元。结题后凭研究周期内所产生的版面费、资料费、会务费、旅差费或打印费等的有效票据报销。

八、有在研省级教研课题的教师不可申报院级课题,获批院级立项的课题可以继续申报更高级别的项目。

九、本规定解释权归学院课题评审小组,未尽事宜由学院课题评审小组讨论决定。

 附件1:外国语学院教学研究课题申报书.doc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外国语学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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