'; } else{ document.getElementById(PLTS[cur1].portletId).innerHTML=response; } } catch(e){} var regx=new RegExp(' 根据《江西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规程》相关规定:学生因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、因病住院、因公出差等无法参加正常考试,应办理缓考手续。具体程序为:学生填写《江西师范大学缓考申请表》,并于考试前提交书面申请,经分管教学学院领导同意后,报教务处批准。如申请者本人无法办理缓考手续,应委托他人办理。凡未办理缓考手续,一律按旷考处理。考试开始后不再办理缓考申请。缓考与第二学期开学初补考同时进行。 申请程序:下载、填写好个人信息、缓考课程信息(课程号、课程全名)、缓考理由——打印一式2份——学生所属单位教学副院长签字(名达楼1210)——课程管理单位盖章(名达楼1206)——教务处信息科(先骕楼5235室) 办理时间:每周四下午(考试周期间上班时间均受理) 提醒:1、办理缓考申请必须附相关证明材料(如病历复印件、出差通知等)。 2、缓考申请应在该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前办理,逾期不候。
江西师范大学学生考试缓考申请表
发布时间:2016-12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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